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产品体系”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基础*、引领*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生产和绿*消费,全面提升绿*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一绿*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产品评价关键阶段、关键指标,建立相应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二是构建统一的绿*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三是实施统一的绿*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实施绿*产品认证,避免重复评价。四是创新绿*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产品,研究制定绿*产品评价标准。五是健全绿*产品认证有效*评估与监督机制,推进绿*产品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产品监管方式,建立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绿*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绿*产品信息平台。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积极应对国外绿*壁垒。
《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健全绿*产品体系配套政策,加强重要标准研制,建立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推行绿*产品领跑者计划和政府绿*采购制度。三是营造绿*产品发展环境,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促进绿*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推动绿*产品发展。四是加强绿*产品宣传推广,传播绿*发展理念,引导绿*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