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非正常死亡施工方公然谋害人命太恶毒!
爱瞎玩网:村民非正常死亡施工方公然谋害人命太恶毒!近日,一则村民非正常死亡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据悉,长宁县委通过微博发布通报称,这是一起由施工操作不当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事件涉事人员沈某某、邱某在道路建设工程中施工操作不当致人死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当晚21时,已被长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月7日上午,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下长镇永利村年过七旬的村民周光连在古(河)下(长)路施工现场被埋致死。由于当天是下长镇赶集的日子,大多村民都赶集去了,事发时只有邻村一名村民在场目击。
事发之前:
死者在施工地旁浇庄稼
7日早上8点过,正好在家对面的施工点开始施工,听得到推土机的作业声音。村主任罗松找到我,说施工人员还要施工一天半,今天要把已经推出来的地方,降低坡度,且推出来的土石不会推落在我的田地里,让我劝劝母亲不要去阻工。村主任这样说,我就答应了,随后我就到下长镇赶集去了。罗忠成说,等我接到亲戚电话后,慌忙赶回家时,惨剧已经发生了。
村民非正常死亡村民非正常死亡是怎么回事?
罗忠成说,出事之前,母亲还在距离施工地点二三十米外地里浇菜,没想到母亲现在葬身在推土机下。
还原现场:
现场只有一名目击村民
经过走访,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恰逢下长镇赶集天,大部分村民都去赶集去了,现场仅有邻村一名村民张吉桥目击了事情的经过。
施工现场除了3名施工人员和周光连,还有邻村年丰村村民张吉桥。张吉桥和妻子介绍,他有一块2亩多的大水田,修路会占其中一亩多的面积。如果水田被占,种的粮食就不够吃了,所以他没有签字同意赔偿事宜。事发地点的施工点,正紧靠张吉桥的水田,当天他也是为了看护自己水田,防止落入施工土石,正好看到了事件的经过。
我们村占地的有72户,其中在家的58户已经签字领款,电话联系了6户,表示只要地段好的村民同意,他们就没问题,还剩下8户未签字。村上也向上级反映过,会上说,占地大户如果经济收入达不到规定的金额,将可以申请民政补助,但没有形成文件,我们也不敢乱宣传。罗松说,13日下午到镇上刚开了会,下步估计会形成相关文件形式,各级工作组也将下村做工作。一部分村民未领到赔偿款,是因为镇上财政所正在进行结算,非常忙,没有及时将赔偿款打到户主的卡上。
长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这是由于高速公路征地与农村道路占地,从土地用途相关制度上来说有着根本区别。他介绍,修建古下公路,一方面是要拓宽一些已有的老旧农村公路,还要为一些没有通车公路的村组新建道路。一直以来,这个项目都是按农村道路报批、立项的,路面宽度、路基宽度等指标也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对农村道路的认定标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道路用地从分类上来说仍然是农用地,而非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征收这个环节,因此也没有征地补偿费用。
下长镇副镇长苏小勇告诉记者,从今年初开始,镇、村干部就组成工作组逐户向村民们进行动员、宣讲。截至事发前,全镇216户涉及用地农户中,已有90.3%签字同意并领取了青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