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一房企被没收3.74亿土拍保证金
层层加码的楼市调控之下,上海土地市场开出了首张巨额罚单。12月2日晚,上海土地交易市场发布公告称,旭辉集团旗下公司在今年9月的一场土地拍卖中“未于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此违约行为将列入诚信档案,同时已提交的3.74亿保证金不予退还。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南京曾于2010年因开发商未及时缴纳土地款,没收了房企2.3亿的保证金。可以预见,在调控政策日益收紧的当下,开发商购地将更加小心谨慎。
旭辉集团或3年内不得在上海买地
根据上海土地交易市场于前晚发布的公告,上海旭备实业有限公司(旭辉集团旗下公司)在参加青浦区西虹桥徐民东路南侧39-04、40-02、41-02、43-01地块、40-01地下空间及地块之间连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违反出让文件的规定,未于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同时也违背了该公司在竞买申请时所作的自我承诺。因此,上海市土地管理部门决定将该公司的违约行为列入诚信档案,且已提交的3.74亿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记者查询了该地块的《出让须知》,其附件中对于违约行为的定义为:1、投标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未在出让文件规定时间内投标的;2、违反条款投标不予接受的;3、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私下接触相关人员的。在处理方法上,除了计入诚信档案、没收保证金之外,还规定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的土地招拍挂。
不认“天价罚单”,房企要追回保证金
对于这份“天价罚单”,旭辉集团在此后的公告中明确表示“不认可”。旭辉集团称,对上海土地交易中心的处罚公告存在异议,并表示要追回保证金。
公告认为,上海旭备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在规定的投标当日,“未及时出席该土地出让投标”,使得该地块最终出让予其他的竞标者。旭辉集团指出,上海市土地部门没收保证金的行为依据不足,对该公示持有重大异议,正考虑针对该公示所涉内容,向有关当局提出沟通申诉,“并采取相关一切适当的措施,以追回有关保证金”。
业内人士指出,旭辉集团这份公告其实已表明自身未及时出席土拍会,若与其拍卖前的自我承诺相左,恐怕难以讨回保证金。有不愿具名人士透露,上海市土地管理部门下此“重手”,可能与房企涉嫌“串标”有关,该地块最终被宝龙地产集团子公司兴万置业取得,溢价率仅0.48%,竞买企业数量减少,有可能降低拿地成本。不过,该事件已经给有志于在上海拿地的房企上了“紧箍咒”,严格调控大背景下,喜欢搞“小动作”的房企只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南京曾没收过房企2.3亿保证金
记者翻阅南京土拍历史时发现,2010年是南京土地市场最令开发商“胆寒”的一年,当年相关土地部门总共开出了三张“收地令”,其中最“贵”的一幅被没收了2.3亿元保证金。
2007年,南京土地市场“地王”频现,当年12月6日,南京市国土局推出了4幅仙林住宅用地,代表香港招商地产与九龙仓置业拿地的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实创投资有限公司以24.1亿元人民币的总价,拿下了其中一幅地块,两公司交付保证金为2.45亿港元(约合人民币2.3亿元)。2010年2月,两家公司因未及时缴纳土地首付款,地块被南京市国土局“强制收回”,并没收保证金2.3亿元。
2010年7月,同样在仙林拿地的荣盛置业未及时缴清2007G83地块土地价款,被国土部门解除土地出让合同,1.065亿元定金不予退还;2010年3月,南京花神商业广场经营管理公司竞得的一幅生产研发及商业用地,未及时缴纳首期款,被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保证金1600万元。
当下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南京一些地产专家告诫开发商,此轮调控的周期可能超越以往任何一次,要做好应对长期调控的准备。
■链接历年南京部分被没收地块
2005年7月,上海两公司以5.45亿元取得的“地王”——新街口铁管巷地块,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国土局收回,没收8150万保证金。
2008年7月,华光地产两幅江宁地块被收回,定金损失5000万元以上。
2008年11月,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主动退回一幅总价2.36亿的江宁地块,损失定金3540万。
2010年2月,香港九龙仓集团等两家开发商未及时缴纳土地首付款,被没收保证金2.3亿元。
2010年3月,南京花神商业广场经营管理公司竞得的一幅生产研发及商业用地,未及时缴纳首期款,被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保证金1600万元。
2010年7月,荣盛置业取得的仙林地块土地价款未及时缴清,土地被收回,1.065亿元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