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男孩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1 15:27:48  评论(/)

今年8月,被告人陈某在武定门公交车站,趁未满14岁的被害人王某等公交车之际,将手伸入被害人内裤中,通过抠摸的方式对其进行**。王某因畏惧并未剧烈挣扎,而是任由陈某**。案发时,公交车站周围一直有人员走动,但均未发现陈某的行为。后王某趁乘车之际逃离,回家后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通过分析王某的描述及查询公交车站监控,发现陈某在一个月前曾因为在公交车上摸另一男孩,被公安机关调查过,故前往陈某家中将其抓获。经查,陈某是一名吸毒人员,曾因抢劫、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的时间也大部分在戒毒所度过。

今年11月,陈某被以**儿童罪提起公诉后,检方当庭播放了公交车站的监控。从监控中可以看到,陈某在公交车站看到王某后,上前和王某搭话。王某称,当时陈某说他穿的鞋子不错,并自称是健身教练,要给王某量腰围,随后从后面将王某双手抱住,不让王某逃脱,并对王某**抠摸三次,并导致王某**被抓伤。陈某看到自己的恶行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陈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儿童,且造成受害儿童身体受伤,属于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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