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经营者诈骗京东商城800余万元被判刑11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1 15:45:46  评论(/)

知名电商京东商城上一家网店的经营者邓跃光,涉嫌诈骗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被提起公诉。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其退赔京东公司800余万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间,邓跃光在京东公司提供的京东商城网络交易和支付平台上开设网店,利用其个人控制的买家账号进行自买自卖虚假交易并晒单、评价,套取京东公司具有财产价值且可用于折抵货款的“京豆”,并在后续虚假交易中从京东商城支付平台套现。通过采用以上方法,邓跃光骗取京东公司钱款共计800余万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邓跃光以非法占有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赃款大部分被追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tags:诈骗罪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