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前11月沿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达3.09亿吨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2 22:34:19  评论(/)

(记者刘自锐)22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1月份,山东沿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量达3.09亿吨,同比增长19.9%,再创历史新高。其中,散装油类货物1.98亿吨,同比增长28.8%,居全国沿海各省首位。20万吨以上的超大型油轮达523艘次,同比增长了80.34%。

据了解,海运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污染危害*等特*,在船舶载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按照运输形式分为集装箱(就是包装)运输、液体散装运输和固体散装运输。原油、汽油、液化气、硫磺等都属于海运危险货物。

山东海事局按照风险管控理念,建立实施了六问六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六个主要风险环节采取有针对*的管控措施来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开发建设了危险货物预警平台,建立了危险货物数据库,指导基层单位分级分类抓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

在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山东海事局专门组织开展了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易燃、易爆、高毒*的危险货物进行专项督查,并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谎报瞒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并纠正安全缺陷或隐患473项,查处违法行为45起。

在积极履职的同时,山东海事局加强了与港航、安监部门的协作,向港航部门通报危险货物信息,向相关地市的安监部门通报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违法行为,积极推动部门间的联网、联防、联控、联动。

tags:载运   山东   船舶   货物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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