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电视节目中奖信息 三人犯诈骗罪获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3 11:20:12  评论(/)

“喂,您好!我是××电视台××栏目组,恭喜您成为我们的幸运观众,您将获得栏目组免费赠送的价值××元的礼品一套,您只需支付少量邮费即可”。当这样的“幸运”降临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分辨究竟是真中奖,还是即将中圈套。

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结一起二审电信诈骗案,被告人韦某(化名)伙同另外二名同案犯,利用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某知名电视节目的观众信息,电话联系上述观众,虚构观众中奖的事实,声称免费赠送限量金钻腕表及大礼包等物品(实际只是价值几十元的普通手表),通过合作物流公司向客户发货,以收取298元物流费、保价费等名义,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经过审理,北京三中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韦某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及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处相应罚金。

通过设置有奖竞答、幸运抽奖等方式与观众互动,本是电视节目吸引观众注意力、提高收视率的有益方法,但也为一些不法分子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了机会。在电视节目中奖型诈骗中,犯罪分子一般会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被害人中奖,以邮寄礼品为名让被害人支付邮费或保价费,或以兑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防范电视节目中奖型诈骗,可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1、接到中奖短信或电话后,通过电视节目的官方电话或官方网站确认有无中奖一事;2、谨记凡是先交钱再领奖的“中奖”一定是骗局;3、若没有看过该电视节目或没有参与过节目活动,中奖信息一定是假的。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