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有多难 弟弟诉兄要看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3 16:55:39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各地法院陆续受理了老年人起诉子女要求子女回家探望的案件。日前,通州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弟弟小张先生起诉哥哥大张先生,要求探望母亲赵女士。

小张先生诉称:其母赵女士已经83岁,因年老行动不便,故哥哥大张先生搬入了赵女士的家里居住。并恶意阻止其到母亲家中对赵女士进行探望,故以探望权纠纷将大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探望赵女士。

大张先生辩称:其没有阻止弟弟探望母亲。因母亲年老无人照顾,故其才搬入母亲家中照顾母亲。而赵女士与弟弟关系不好,不愿意小张先生探望,因母亲年迈身体不好,其害怕弟弟惹母亲生气,亦无法强制母亲让弟弟探望。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释明小张先生,赵女士虽然年迈,但并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是否允许小张先生探望,是赵女士自己的意思表示,在小张先生未提供证据并起诉确认赵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之前,小张先生起诉大张先生主体不当。经法官释明后,小张先生撤回了案件诉讼。

tags:弟弟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