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粪便“污染”花坛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3 21:15:32  评论(/)

近日,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一遛狗市民无视宠物在公共花坛边留下的粪便,依法对其处罚100元。

当时参与执法的城管队员洪彬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当天上午巡查至苜蓿园大街与紫金路交会口时,看到一只小黑狗正在人行道靠近公共花坛的位置排便,前后分散了三四坨,而狗主人宋先生就站在一旁却没有制止,也没有动手清理。就在狗主人准备离开时,被执法队员叫住了。在城管队员的解释下,宋先生承认自己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对地面进行了清理。在城管队员的要求下,当天下午宋先生来到街道城管中队,接受100元的处罚。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介绍,这起案例是今年南京养犬管理升级后,城管部门首次对公共场所不清理宠物粪便进行罚款。

tags:百元   粪便   花坛   南京   污染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