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幼儿园教师首次晋升“教授”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4 06:44:40  评论(/)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前按规定程序对2016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同意231名同志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101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13名同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17名同志晋升二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已通过教育厅网站公示,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日实行异议期公示。

在公示的名单中,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王翠霞、东营市春蕾幼儿园张会英、莘县实验幼儿园郭俊华、山东银座英才幼儿园许继红、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杜颖5人拟晋升为正高级教师,或将成为山东省首批教授级幼儿教师。

正高级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已做高级教师5年,至少3年连续在一线教学,近5年内参与过继续教育学习30课时以上,也就是说,正高级教师必须坚守在一线教学岗位上并长期学习。

高级教师:博士学位的已做一级教师2年以上且连续2年在一线教学;硕士、本科、大专等学历,在中小学任教的,需要做一级教师5年以上且连续3年在一线教学,且近3年继续教育学习30课时以上;在城镇中小学任教的,需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任教或者在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任教。

山东省中小学职称改革自2012年12月全面部署,比全国提前3年。通过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由原来的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级别变成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等四个级别13个等级,增加了职称竞争聘用的台阶。职称评审过程中,淡化论文、荣誉等内容,突出对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学课时量的评价,对教师产生了持续的激励作用。特别是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改变了在职业发展空间上小学教师不如中学教师,中学教师不如大学教师的传统观念,吸引了更多高层次人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2015年,首批评审146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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