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杀案后失去的14年 [法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25 08:46:53  评论(/)

12月23日,获释第二天,黄志强在屋子旁抽烟,他们家住的还是当年的平房,而周围邻居都盖起了楼房。

结束了失去清白的十四年,黄志强被朋友带去庙里。他本想来拜神祈福,却无意间闯进回忆的禁区。

12月23日下午,黄志强穿着新买的蓝*棉袄,冬日的暖阳洒在圆圆的脸上,他一路说笑,心情不错。庙是新盖的,走到门口时,他突然一顿,像认出了什么。他指着不远处说,那里曾是自己被公安带来指认现场的地方。

2000年,江西省乐平市发生一起*杀案,两年后,黄志强被当做犯罪嫌疑人抓获。他不是凶手,不知如何招供如何指认现场,但最后经过审讯,还是做了有罪供述。审讯的经过,黄志强不愿回忆,“我尽量简述,不想细想,这种味道太痛苦。”

2006年,他与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一起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院再审宣判乐平*杀案,改判包括黄志强在内的四名被告无罪,并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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