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3岁女童不愿上厕所,被狠心外婆踢破膀胱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近日,重庆市忠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据悉,被告人吴某是忠县白石镇人,今年46岁。2014年,吴某女儿王某结婚后,带回了其丈夫与前女友所生的女儿秦小姿,并将这名2岁多的女孩交给吴某抚养。

2015年9月20日凌晨,吴某到卧室让小姿起床上厕所,睡意朦胧的小姿起床后站在床边不走,吴某气愤不已,再想到女婿未支付先前许诺的购房款和孩子奶粉钱心生怨恨,为泄恨而用脚踢小姿的肚子,将小姿蹬倒在地。
当天早上,小姿出现腹痛、呕吐现象,当天22时许被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小姿系创伤*膀胱破裂、急*肾功能衰竭、急*失血*贫血等病症。经鉴定,小姿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庭审过程中,吴某向小姿一次*赔偿8万元,取得了小姿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当庭认罪,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量刑情节,并考虑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小姿特定的人身关系等因素,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3岁女童不愿上厕所,被狠心外婆踢破膀胱。看完实在是令人气愤,虽然说女童不是自己女儿的亲生孩子,可是既然已经把她带回家养了就应该好好善待,怎能为了泄愤如此对待一个三岁幼童呢?真是太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