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后烧炭害死6岁女儿的嫌犯李宏基,28日遭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定谳,被害家属对于判决结果感到欣慰,但表示定谳归定谳,在嫌犯未伏法前仍提心吊胆,担心李男遇到大赦会被放出来。对此,有法界人士认为,李男的犯罪事实明确,就算之后提出非常上诉,可能也不会影响结果。
这是今年继郑捷之后的第二起死刑案,也是总统蔡英文上任后的第一起。全案一审时认定,李男原本想与女儿同归于尽,与一般杀害子女案件有别,罪不致死,杀害长女部分判无期徒刑,杀妻则判15年,但案件在二审时,李男曾表示与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还放话出狱要复仇,法官认定李男毫无悔意,且无教化可能,改判死刑及无期徒刑,全案上诉最高法院,28日判处死刑定谳。
废死联盟则表示,二审及之后的更一审,法院没有对被告进一步调查或做精神鉴定,“何来论罪科刑结果?”执行长林欣怡也指出,这起案件仍有一些疑点未厘清,辩护律师曾要求为被告进行精神鉴定,但法院没做就直接轻率判处死刑,且最高院连准备庭都未开,直接进入言词辩论,也很奇怪,若只是因为被告呛声求死法官就改判,“难道死刑是求死之人的手段吗?”
联**律事务所的律师刘昌仑表示,不管是大赦或特赦都还要看最后订定的条例,李男不一定能适用而获得减刑。至于废死联盟的疑虑,刘律师回答,如果三审中法官审理有疏失是可以提出非常上诉,像是苏建和的案件就历经多次更审,是死刑犯获再审最后逆转无罪定谳的首例,但不一定会对李男判决造成影响,如果李男犯罪事实明确,最后还是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