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俩农民凌晨打下二十余只斑鸠闯“大祸”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31 16:11:16  评论(/)

中新网南京12月30日电(记者刘林通讯员王暖意)26日凌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常庄村内的一片树林里,后半夜的乡间野地格外宁静,突然树林内出现了两团移动的光,原来是两名村民用弹弓、手电筒等简单的工具趁着夜*捕捉野生斑鸠,最终循着亮光赶来的民警把他们抓个正着。

宿迁经开区公安分局南蔡派出所副所长胡陇川告诉记者,从25日起,南蔡派出所决定开展为期40天的冬季夜间大巡防行动。头一天,他们巡逻到南蔡乡长庄村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原本以为头一天巡防即将一无所获时,队员们突然发现远处的小树林里出现两团亮光。“我们意识到远处有人在非法狩猎。”胡陇川说。

随后,多名队员悄悄潜入树林,从多路慢慢逼近这两团亮光。抵近发现,两名村民正在使用弹弓、手电筒等简单的工具,在树林里捕捉野鸟。民警立即将他们控制住,两人已经在树林里捕猎近两个小时,其随身携带的编织袋中,被搜出当晚捕获的20只斑鸠和一只不知名水鸟。

“他们已经闯下大祸了,却都意识不到。”胡陇川介绍说,斑鸠虽然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鸟类,但是也被列为“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这两人的违法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即“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根据200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胡陇川说,由于他们的非法狩猎行为已经属于“情节严重”,因此或将面临较为严重的处罚。(完)

tags:宿迁   斑鸠   大祸   打下   农民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