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三分钱一条,上海两名白领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被批捕
她将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偷偷拷贝至自己的个人邮箱内,再联系买家售出。萍某供述,此前已数次出售过公民个人信息,约有几十万条。买家有投资公司的经理人、负责国外项目的主管、移民公司的业务员等。
两名收入不菲的白领,居然将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商品,以每条两三分钱的价格大肆买卖。近日,记者从闵行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熊某、萍某二人批准逮捕。
2016年9月27日,闵行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一名男子在网上非法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当日,侦查员在闵行抓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熊某。次日,抓获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萍某。
熊某任职于一家境外房产公司,年近33岁的他是公司的中坚骨干,深受上司器重,业绩十分突出,却为工作涉嫌犯罪。
到案后,他向公安机关和闵行检察院供述,2014年9、10月,他在一名为“投资移民”的QQ群里认识了来自上海的萍某,萍某经常在群里发提供高净值客户信息的广告。
熊某因航空公司老板伟某需要,主动打电话约萍某见面,谈妥以每条两分或三分钱的价格购买公民信息。该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
后来,伟某银行转账2000元至萍某账户,上万条公民信息便通过邮箱发送到他手机里,主要用于推销公司的移民业务。
2015年11月,熊某跳槽至一家推销境外房产的公司,他故技重施,又替老板从萍某处购买了1200元的客户信息资料,该笔钱以工资形式补发给他。
据萍某交代,自2011年起她因从事移民、留学中介的工作,从公司里获得了大量高净值客户信息。其中包括客户的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国籍、区域、电子邮箱、银行账号、车辆4S店等。
她将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偷偷拷贝至自己的个人邮箱内,再联系买家售出。萍某供述,此前已数次出售过公民个人信息,约有几十万条。买家有投资公司的经理人、负责国外项目的主管、移民公司的业务员等。
检察机关认为,熊某以推广产品推销业务为目的,非法获取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萍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谋利、数量较大,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熊某、萍某批准逮捕。
然而,检察机关也有温情的一面。闵行检察院监所科于2016年11月2日收到熊某辩护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审查申请。
经审查,熊某到案后始终作有罪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无前科劣迹,平时工作表现良好,有嘉奖表现,又系家中唯一经济来源,有两岁幼女与老人需要照顾。熊某可能被判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又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朋友易某为其做担保。
由此,闵行检察院建议闵行公安分局对熊某变更强制措施,闵行公安分局采纳了建议,将熊某由逮捕转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