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急匆匆上班,途径厂区门口撞倒了正准备急匆匆回家的女士,本来只是受到一点惊吓的女士,因双方纠纷引发冲突,反而造成人为伤害,脸和手等多处被抓伤。1月4日,经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男子向女士赔偿8500元人民币,化解了纠纷。
据了解,几天前,李某男吃完晚饭后从家中骑摩托车急匆匆前往企业上班,途径厂区门口时,撞倒了正从厂门口出来准备急匆匆赶路回家的刘女士,女士被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撞击后,好在只是受到一点惊吓,身体并没有大碍。但刘女士稍等回过神来,便破口大骂骑车男子,并称自己受到惊吓,揪住男子要求赔偿。
李某男本来想给刘女士一个解释,没有想到女士开口便骂人,还揪人要求赔偿。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由口角纠纷引发肢体冲突,骑车男子在双方拉扯过程中,抓伤了女士的脸面和手部等处,冲突造成女士多处受轻微伤。
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接警后,首先安排刘女士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对双方的偏激言行进行了批评和调解,使得一件本来是没有受伤的意外的碰撞,变成了人为的伤害。李某男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冲动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当场先支付了1500元治疗费用。等待治疗情况再由民警和双方协商处理。好在刘女士只是受到轻微伤,身体很快得到康复。经调解,李某男赔偿刘女士8500元,双方均表示接受。(张博 邬国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