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姓男子开车时和骑摩托车的黄姓男子发生口角,吴男一气之下开车冲撞黄男,致使摔落农田致死,法院重判吴男有期徒刑11年。
法官认为,案发后吴姓男子第一时间未坦承犯案,且未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因此依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书,40岁的吴男去年8月开车行经彰化田尾乡光复路路段时,妨碍到黄男骑乘摩托车,2人发生口角。黄男先骂了一声“干”,吴男原本要开车离开,但越想越气,又把车子开回来冲撞黄男的摩托车。
黄男被撞后,因冲击力道强大,撞上电线杆后伤重,送医急救后宣告不治,而黄男的摩托车则摔落到农田;案发后,吴男一度谎称是不小心撞到人,不过检警查觉有异,循线查出是吴男故意冲撞。
地院法官认为,吴男仅因细故就难忍愤怒,造成被害人家属承受难以平复的丧亲之痛,且考量被告犯后第一时间未坦承犯行,且未能和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因此依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