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幼教师被“请”出校园? 教育局:没这回事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05 19:51:19  评论(/)

一例一休上路,冲击幼教业者?新北市黄姓幼教老师指出,依据教育局来函,老师早上8点上班,到了中午12点,就要全部请出去休息,否则业者就要给加班费;质疑若真的加了加班费,是否会转嫁给家长?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此事不会发生,也和一例一休无关。

黄姓幼教老师指出,新北市教育局发函通知幼教业者,幼儿园老师只要上班4小时,就要让老师休息30分钟,这30分钟不能让老师在幼儿园内,意即老师中午在幼儿园内休息仍视同上班;而中午是孩子吃饭时间,每个班级的孩子有自己信任、喜欢的老师,老师离校孩子会无所适从。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确实有上班4小时,要让老师休息30分钟规定,但并没有规定要“离开校园”,园方也不得要求老师要离校;且这项规定是2015年教育部就函文给各教育局,和一例一休无关。

新北市教育局说,幼儿教保员有两类,一是适用教师法的幼教老师,不在劳基法管辖范围;另一种是教保员,因为适用劳基法,所以必须符合上班4小时,休息30分钟的规定,但休息形式没有特别规定,而园方也不得硬*规定老师一定要离开校园。

此外,该黄姓老师还表示,假设每个老师中餐、午休继续陪孩子,幼儿园要直接给加班费,用老师全薪计算,整月下来每位老师至少要多给6千元以上的加班费,是否要全数转嫁到家长身上?

新北市教育局回应,幼教业本来周六、日都休息,并不会增加加班费,且该规定是从2015年开始,和一例一休调整加班费话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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