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屈山营火未熄 南投处及时扑灭星火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08 18:01:05  评论(/)

南投林区管理处昨(7)日接获通报在鹿谷乡鹿屈山前峰处,留有昨晚营火之余烬,恐延烧山林,所幸南投处及时派员扑灭,避免一场燎原之灾。

南投林区管理处所辖杉林溪区域鹿谷乡鹿屈山,因接壤水漾森林,一直是热门登山景点,常有游客及山友慕名而来,且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是南投处发展休闲游憩的重点区域。昨(7)日接获南投县消防局鹿谷消防分队通报在鹿谷乡鹿屈山前峰处,有登山客引火取暖,未等火源熄灭即离开宿营地,遗留余烬闷烧,所幸南投处及时派员上山扑灭,避免星火酿成燎原之灾。

林务局南投林区管理处处长李炎寿严正指出,台湾中南部冬季10月-隔年4月,气候干燥极易发生火灾,星星之火足以成燎原之灾,请民众切勿一时引火不慎破坏森林资源,且依森林法第53条规定,放火烧毁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呼吁民众别让一时疏忽造成环境长久遗憾,如发现山林火烟,可打保林防火专线0800-000-930(您您您 救山林)通报林务局。

tags:南投   星火   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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