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留余烬 鹿屈山险燎原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09 09:57:03  评论(/)

南投林区管理处日前接获通报在鹿谷乡鹿屈山前峰处,留有民众露营的余烬星火,有延烧山林之虞,及时派员扑灭,避免一场燎原之灾。

南投林区管理处指出,鹿谷乡杉林溪区域鹿屈山,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是南投处发展休闲游憩的重点区域,接近水漾森林,是热门登山景点,目前由南投林区管理处管辖,常有游客及山友慕名而来。

日前南投县消防局鹿谷消防分队接获民众通报,发现在鹿谷乡鹿屈山前峰一带,有登山客引火取暖,未等待火源熄灭即离开宿营地,遗留余烬闷烧,所幸及时派员上山了解,找到余火点后立即加以扑灭,避免星火可能酿成燎原之灾。

林务局南投林区管理处处长李炎寿表示,台湾中南部冬季10月至隔年4月,气候干燥,易发生火灾,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民众一时引火不慎可能酿灾,且破坏森林资源。依森林法第53条规定,放火烧毁森林者,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众如发现异状,也可打保林防火专线0800000930通报林务局。

tags:山险   燎原   露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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