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过评审组评审,最终确定 5 名组织奖。
(四)如果来稿出现内容完全重复现象,则以收到稿件时间在前者参加评选。评选揭晓后,绿创办将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上公布结果。
七、推广应用
(一)获奖宣传口号将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银行、影院等商业服务业流通场所推广使用.
(二)获奖宣传口号(电子版)将由绿创办向商业服务业门店推荐 · 使用。
(三)“绿*商场”标识经调整确认后,另行发文规定使用办法。
八、其他事宜
(一)“绿*商场”标识入围作品,绿创办将要求作者提供作品的高精度 Tif 文件和作者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
(二)在绿创办公布评选结果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三)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应征作品须在 2017 年 3 月 31 日之前邮寄或者送达至绿创建办(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自行送达者请将作品妥善密封),并请在密封函件上一定注明“节能宣传口号和绿*商场标识征集作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