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电产工会指减薪没休 宏达电:依劳基法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09 15:09:20  评论(/)

桃园电子业产业工会今天指宏达电要求员工签署调移假日同意书及违法克扣工资,工人减薪又没休,将发起1天1劳检。宏达电表示,会依劳基法,产线员工应放假日均会休假。

宏达电表示,因应营运需求,宏达电根据劳基法规范,目前正与员工沟通并征求员工意愿挪移休息日或国定假日,公司会经员工同意后才实施假日挪移,若员工不同意则会遵照员工意愿遵从劳基法规定。若员工调休日上班,会遵照劳基法规定给予加班费。

电子业产业工会与桃园市产业总工会、工斗连线、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等单位人员,在桃园区宏达电公司前召开“一例一休,工人减薪又没休”记者会。

桃园电子业产业工会理事长赵建辉出示一份同意书,内容表面加薪,实质违法删除全勤奖金!

他指出,这份同意书直接取消了工人的“全勤奖金”,这是违法的,因为全勤奖金属于“经常*给予”,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克扣全勤奖金已违反劳基法第22条第二项:“工资必须全额直接给付劳工”,工会认为,底薪提高很好,但原有的经常*给予不能减少。

他们指出,另一份全面签署的同意书,则写着“得依公司业务所需,就国定假日/休假日与工作日进行调移”,又,“本人不得就前开调移主张加倍发给工资或再主张休假”,依据劳委会87年台劳动二字第005056号函释,“休假日得经劳资双方协商同意与其他工作日对调”,劳资协商同意是挪移假日的构成条件,然而,劳工根本难以拒绝不签!宏达电这里根本没有“协商同意”,而是假造同意,实质逼迫员工“被同意”,这不是同意书,而是“被同意书”!

桃园电产工会强调,宏达电此一调移假日的举动,明显是为了规避劳基法新制上路以后,稍微高一点的加班费,以降低人事成本,因此,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假日调移同意书,等同于要求员工自愿放弃大月赶工时的加班费!

桃园电产工会说,宏达电要求工人调移假日,完全是针对国家政策,针对一例一休而来,调移假日是为了节省加班费,限缩一例一休以后人事成本的提高,当初砍掉七天国定假日,强推一例一休,国家说是为了以价制量、增加工人的休息时间,资方则说人事成本将大幅上涨。

桃园电子业产业工会理事长赵建辉也指出,目前已有工人举报的劳检名单,包括宏达电外,还有很多电子公司,欢迎所有劳工举报所属公司违法事项,加入扩大劳检的行列。

桃园电子业产业工会呼吁电子业的工人加入电子业产业工会,劳工在劳资关系里原是弱势一方,如果没有加入工会,面对资方逼签同意书根本无法拒绝,当资方剧行劳动条件变更,只有加入工会,透过集体力量处理,才有机会拒绝劳动条件修恶的大方向。

他们也要求宏达电立即停止逼签调移假日同意书、立即停止逼签克扣工资之同意书、会员之集体劳动条件变更,需与工会协商,工会将发起“一天一劳检”活动。

tags:桃园   宏达   减薪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