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作息正常的苏姓男子,突然有3天晚上没有回家,蔡姓妻子起了疑心,跟邻居聊到此事;日前苏竟带张姓女子回家,蔡妻接到邻居通知,冲回家看到苏与张女衣衫不整躺在床上,丈夫手机还有之前传给张女对话“你有**吗”、“你技巧太厉害”,气得提告妨害家庭,但新北地检署今天却不起诉。
检方指出,蔡姓妻子在家里找到的卫生纸团、卫生棉,经检测后,均无苏姓男子、张姓女子的DNA反应,加上两人矢口否认发生*行为,对亲密讯息则辩称因是很好的朋友,会用比较开放的、类似“网爱”的方式开玩笑,实际上从未逾矩;因没有证据能证明两人确实有发生*行为,认定罪嫌不足。
不起诉处分书指出,新北市板桥区37岁苏姓男子与蔡姓妻子结婚数年,起居作息都相当正常,但苏去年6月在脸书认识33岁张姓女子后,时常在线上聊天,后来更有3晚没回家;蔡妻质问,苏仅辩称去跟朋友通宵打牌,却又说不清楚是跟那些朋友。
蔡妻起了疑心,与邻居聊天时提起,邻居表示可以帮她注意老公状况;去年7月4日上午8时许,蔡妻出门上班,邻居却见到苏姓男子带张姓女子回家,赶紧通知蔡妻。蔡妻冲回家,惊见苏与张女躺在床上,苏没有穿上衣、只穿裤子,张女没穿衣服,用棉被盖住身体。
蔡妻不知所措,在邻居建议下先报警,并捡起现场的卫生纸、卫生棉,检视丈夫手机,发现丈夫传讯给张女“你有**吗”、“我那天表现还可以吗”、“你技巧太厉害”等,气得告二人妨害家庭。
侦讯时,苏男辩称跟张女只是网友关系,当天是跟张女前一晚打牌打太晚,由于两人接着都要上班,才让张女到他家盥洗,没有发生*行为;至于相关讯息只是两人聊天比较开放,会用类似“网爱”对话内容互开玩笑,张女辩词与苏相同。
检方指出,虽然两人确实过从甚密,私交匪浅,逾越一般朋友分际、有违世俗伦理,但没有证据能证明两人有发生*行为;另外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后,妨害家庭罪法定刑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非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法调阅通联,因此也无法得知两人传讯的前一晚,是否确实在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