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法官曾雨明三年前审理刑事案件时,当庭对被告呛声,被告情绪崩溃、头撞被告席成伤;司法院职务法庭昨天判决裁罚曾雨明十个月的月薪,约一百七十万元;这是司法史上第一件法官因开庭态度不佳被裁罚月薪的案子。
职务法庭指出,曾雨明在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审理伪造文书案时,当庭对被告呛说:“你特别给我注意!你不要给我找收押”、“你一副不屑法院的脸,你给我注意一点”、“我做一不二,你不要不相信 ,你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这样不用收押啊?嚣张”、“如果你觉得你的律师这样子还不够,你可以把他当庭就开除掉。”
被告当庭情绪激动崩溃说:“什么意思?为什么不听我说话?我有委屈”、“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并二度以头部撞击“被告席位”桌面致头部受伤。后来,被告就医不在庭,但检察官、律师、证人仍在庭,曾雨明继续说:“你是本省人,干嘛要我一个外省人跟检察官求情做什么。”
本案经民间司改会向法官评鉴委员会请求评鉴,法评会决议由司法院移送监察院审查,监察院提案弹劾,移送职务法庭审理,职务法庭认为曾雨明违失行为明确,言行违反法官法,且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法官不得对在庭之人辱骂、无理责备行为”,判决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