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化名投诉同事 检不起诉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0 08:44:12  评论(/)

曾任职新北市汐止分局警备队的吕姓警员,去年接获1名接到诈骗电话的林姓老太太报案,他转报该辖区同仁处理,但老太太认为派出所未积极承办,吕竟化名“陈小姐”写信向市府投诉,要求市长好好教育警察,事后被依伪造文书送办,检方侦查终结不予起诉。

不起诉书指出,吕员使用电子邮件化名陈小姐,寄发一封“陈情主旨:警察把人民大事视为小事”邮件,内文提及,我一个老人家接获诈骗电话,拜托警察还被警察嫌,她接到儿子被绑架电话脚都软了,市长可以好好教育一下吗等语。

汐止分局督察组获报展开调查,吕员遂自行向警备队长坦承,称因值班接到报案,对方表示自己儿子被绑架很心急,他通报该辖区的社后派出所后,被害人又跑到警备队反映都没有警察处理,因为想帮老太太,所以下班后才匿名投诉。

检方认定,吕员化名陈小姐,信件内容未提及林姓被害人姓名,仅要求市长教育警察,并无冒用他人名义或伪造文书犯意,加上林妇未受损害,也表示不会提告,予以不起诉处分。

汐止分局督察组长林德清表示,吕员未循正当管道反映,反而冒用被害人身份立场检举派出所,伤害团队士气,认为他已涉及伪造文书,除了依法函送外,行政处分则记1大过、1小过并调离现职,吕员事后不满提出申诉,但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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