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台风黄水事件,环保署去年预告修正,提高天灾期间饮用水浊度标准,上限从现行的三十NTU降低至四NTU。不过,台水公司表示达成难度很高,可能造成台风期间停水机率增加、停水期间拉长、工业用水受影响等后遗症,希望能修改。
环保署环管处表示,若天灾期间水质超过四NTU,自来水公司仍可供水,但须采取应变措施,告知民众水质已不适合饮用,但仍可用于洗车、冲水等。但台水说,根据自来水法,自来水就是饮用水,如果饮用水质标准没有写明,台水于饮用水水质超标的情况下供水,可能被罚钱。
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第四条规定,天灾或豪雨期间,原水浊度若超过一千五百NTU,饮用水浊度上限为三十NTU。环保署去年预告,原水浊度超过一千五百NTU时,四小时内饮用水水质浊度上限为四NTU。
台水董事长郭俊吉表示,“台风或豪雨期间原水浊度飙到两万NTU都很常见,要在四小时内处理到只有四NTU,难度很高。”希望先放宽饮用水浊度上限,未来再逐年降低标准,给予自来水事业缓冲期。
郭俊吉说,台水正开发伏流水工程与更新净水场设备,但起码两年才能汰换。台水发言人武经文说,台水前年于高屏溪完成两处伏流水工程,分别位于翁公园与竹寮地区。
他表示,若以去年莫兰蒂台风为例,高屏溪浊度达两万五千NTU,透过集水管取水的伏流水,浊度仅二十五NTU。
台水主管指出,正常期间的饮用水标准,是二NTU,四NTU已经很接近一般饮用水。以去年九月莫兰蒂台风为例,高屏溪河川浊水破两万五千NTU,“有时候连三十NTU都很难达标,何况是四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