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姓女子介入袁姓男子婚姻当“小三”,怀疑袁有“小四”,于是冒名写信给袁男配偶描述袁如何与“小四”交往,冒名“小四”写信给袁男配偶表示与袁男相爱,冒名袁男配偶写信给国防部某机关检举“小四”勾引人夫。董女今天被台北地院依3条伪造文书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现年62岁的董姓女子,先于2015年11月5日以吴姓女子的名义写信,寄到“小四”即刘姓女子任职的国防部某军事机关给刘女,信中董女以吴女自居,描述与袁姓男子交往经过。
2015年11月10日,董女以“小四”名义写信给袁男配偶,信中表示与袁男多么相爱,具体描述与袁男*爱的感觉,“我们20年多的感情也不比你少呀!可能比你更好!”、“每晚他都要跟我行欢5、6次…反正你不和他行房,就请你放手,把他让给我吧!”、“等着当袁太太”,随信附上“小四”与袁男出游的照片,刻意将其他入镜同事裁剪掉,假装“小四”与袁男是双人合照。
2015年11月17日,董女冒用袁男配偶的名义,写检举信给“小四”刘女任职的国防部某军事单位主管,指刘女是狐狸精,“请长官劝她别再当小三勾引我先生好吗?”、“请她的行为能检点一些”,董女连续寄出3封冒名信后被察觉,吃上伪造文书、妨害名誉官司被起诉 。
法院审理时,董女坦承冒名寄了3封信,但她辩称与袁男交往以后,才发现袁除了她以外,另有别的女人,包括刘女、吴女与林女,感觉打击很大,写信是“想要提醒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人”,希望她们不要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