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高姓男子,2年前涉嫌以爱的小手虐童致死,高雄地院日前依伤害致死罪判处高男7年6个月徒刑,可上诉。
103年7月间,一名17岁单亲妈妈因需外出工作,请网友高姓男子他帮忙照顾未满2岁的儿子,没想到几日后高男因不耐烦男童哭闹,竟以“爱的小手”殴打男童头部及身体,造成男童多处瘀伤,同日晚间男童伤重倒地抽搐,高男才紧急拨打119将男童送医急救,但因硬脑膜下腔出血、蜘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脑挫伤,引发神经*休克,于隔日清晨宣告不治。虽高男称男童是跌倒受伤,但院方见男童身上有多处瘀伤和旧伤,怀疑是一起虐童案件,于是报警处理。
高男应讯时坦承曾以“爱的小手”处罚男童,但否认虐打致死,并供称男童头部的伤是在客厅跌倒所致。但法医解剖男童遗体验尸后,发现男童头部脆弱处的伤痕,与“爱的小手”棒杆处痕迹符合,因而认定男童头部伤势为“爱的小手”殴打所造成。
高雄地院合议庭认为,高男虽与男童母亲以420万元达成和解,但高男仍须负起刑事责任,因此依伤害致死罪判处他7年6个月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