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间知名酒店2016年1月,发生4起客人财物失窃案,而且4名客人都遗失10万元,酒店认为案情不单纯,发现4起窃盗案发生时,刚好一名洪姓酒女都在现场,因此趁洪女再次下手之际要求搜身,果然在她的内衣里发现失窃的10万元,洪女虽然向酒店业者悔过并签本票,但到警局时又矢口否认,最后仍被依窃盗罪起诉。
根据起诉书指出,洪女涉嫌于2016年1月2、4、5日,趁酒客不注意时下手行窃,3名遭窃的酒客都表示在包厢内遗失10万元,酒店认为案情不单纯,发现3天坐台的都是洪女,怀疑是她偷钱。
6日晚间又有一名陈姓酒客表示遭窃10万,这次酒店公司副总、常务董事都出面处理,而且先从坐台的酒店小姐开始搜查,征得洪女同意进行搜身,当场在洪女内衣里搜出一捆10万元钞票,洪女才承认犯案,写下悔过书、签本票。
但洪女到警局时又全部否认,不过其他酒客作证亲眼目睹她犯案,还有酒店人员为证,4次犯行明确,洪女最后仍被检方依窃盗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