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警方今天表示,古坑东和石坑地区1处水圳上游,获报养猪场偷排废水,影响农民灌溉,会同环保循线查获,以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裁罚。
云林县警察局斗南分局指出,古坑乡东和村民反映,石坑区三号水圳上游50米处,发现偷排放废水至灌溉沟渠,影响农民灌溉,警方会同云林县环保局追查。
警方与环保人员到达现场,恶臭扑鼻,浓浓臭猪屎味的黑*废水流出,循线追查发现,1处养猪场污水处理厂借由水圳放水之际,偷偷将废水由暗管排入灌溉沟渠中。
云林县环保局表示,采样化验并拍照搜证,确认养猪场埋设暗管排放废水,严重影响农业灌溉,以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裁罚,并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