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治谈真相 公民觉醒救台湾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3 19:00:45  评论(/)

法税改革联盟与14个单位于11日司法节当天下午在国父纪念馆演讲厅举办“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论坛,与会人士以太极门案例体检司法及税务制度,一致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冤案背后隐藏国家暴力迫害人权的大问题,一项不实指控竟变成“万年税单”,堪称世界奇观。专家学者也针对太极门案例所涉及之司法及税务议题,从法治角度让民众看懂真相,并提出建言。

1996年12月19日发生的太极门冤案,被称为“人权指标*案例”、“典型税务灾难”,从而看到台湾仍未摆脱威权体制的阴影,不肖检察官滥诉、捏造假证据,以刑、税箝制人民,以及税捐单位行政权凌驾一府五院的怪现象。担任主持人的前司法院**官暨副院长城仲模指出,太极门是大家公认很喜欢,修身养*的单位,20年来,国家有4位总统,行政院长12至13位,立法院长3位,立法委员有这么多,都没有解决太极门冤案,政府没有让人看到公平、正义的结果。这是制度,组织上人的问题,政府有没有魄力?司法已经判决了,行政为什么没有解决?行政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裁量,却不敢做出来,难道还要再等20年吗?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兼审判发言人,也是太极门刑事案件第二审审判长温耀源指出,政府怎么能用公权力让人民受到这样的霸凌?一般人可能在墙角默默哭泣,但是太极门出来据理力争。他谈到,税捐机关没有严格遵守一般法治国家遵守的原则。人民受国家追诉,应该要尽速审判,否则迟来正义不是正义。但是,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却将期限延到15年,这是反其道而行,“真不知道他们法律观念在哪?随便想要怎样就怎样?不是民主国家治国的态度。”

台北商业大学财政税务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孟彦指出,太极门税务案件的关键在敬师礼*质,行政机关也做过调查。蔡孟彦谈到行政程序法第117条、128条,是对行政机关自我反省,法律都有了,行政机关本来就可以依法自行撤销错误的行政处分。税务机关长期掌握国家公权力,对于法律了解不足,不应该拖这么久的案子却拖这么久,对国家来讲,很可惜。他呼吁考试院重新思考,税法人员对税法精神要有基本了解,否则电脑都可以取代税务人员。

商业发展研究院董事长许添财指出,太极门案件起源是检调单位的资料,国税局碰到检察官起诉,几乎都是从严,这样下去一定是冤案,即使真相水落石出,但是检调移送的税案就没完没了。

许添财说,行政诉讼来回几次,为什么没有结果?法官认为不应该课税也不敢明讲,为何推回去给国税局?而国税局人员会说,不是他办的,就不处理。他呼吁:“我们要有道德勇气。”他指出太极门一定会在地球上留下纪录,台湾税制是威权体制的,绝对不公平,世界各国没有这种税制。

诚远商务法律事务所律师王健安指出,“太极门案是税务不正当程序集大成者,太极门居然没有放弃,我很多客户五、六年,都放弃了。因为各位的努力,

德明财经科技大学财税系兼任副教授王明懿剖析太极门案件根本不应该存在。她说,程序上,国税局没有等到刑事判决就开税单,也没有调查,其实,判决过程法院经过好多庭审理,所有证据已经很客观检视。王明懿指出,致赠敬师礼是赠与,而且有双方认定,就算要课税也是课赠与人,而且要超过赠与免税额才要课税,任何人都知道,为何国税局不知道,落入?为课税而课税?。她呼吁,国税局应根据事实、证据撤销违法不当的税单,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有良心、勇气。

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指出,太极门案子有很多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尤其税捐机关不让人看证据,证据保密不给你看,怎样答辩?他说,民国88年以前他是律师,阅览卷宗很多都给看,10年后,居然不准,当时没有行政程序法,没有法律规定可以阅览卷宗,如今反而不行。“不讲道理的政府。”陈清秀指出要专业品质,国家考试当然要考税法。否则就像做医生不考专业,把人民当作?实验品?。

tags:台湾   觉醒   法治   公民   真相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