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博士生拖行惨死 肇事男起诉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7 08:07:43  评论(/)

清大博士生林仲桓去年六月晚间在新店中兴路、民权路过斑马线时,遭驾驶改装车的男子胡家瑞闯红灯撞倒,林卷入车底拖行后惨死,胡肇事逃逸,事后还将博士生的笔电烧毁并丢弃企图灭证。

台北地检署认为他明知撞倒死者,仍继续拖行,有不确定杀人故意,犯后态度不佳,将他依杀人罪起诉。

博士生的父亲出庭时感慨,花了多少心力栽培儿子,却这样没了,并认为胡男没有悔意,希望检警还儿子一个公道。

胡家瑞去年六月二十二日深夜十一点开车行经新店中兴路,遇民权路交叉路口突然闯红灯高速回转,撞倒正经民权路过斑马线的林仲桓及许姓女子,林被卡在车底下拖行约五十米,最后创伤*休克不治,许女则多处擦伤。

胡男肇事逃逸,车子开到停车场发现林姓博士生的笔电卡在车底,胡把笔电丢到新店溪企图灭证。林原就读清大博士班五年级,专研半导体材料“锗烯”,预计今年可完成论文,但论文资料全存在笔电。

胡庭讯时辩称,当时车内音乐很大声、隔热纸很黑,没发现撞到人。检方勘验监视器画面和比对目击者证词,查出胡车速过快,回转时先撞上许女,再撞上林,林被卷进车底拖行约五十米,而胡的车速因此变慢且激烈晃动,胡不可能没发觉,却没停车查看、肇事逃逸。

胡被质疑带走死者存有毕业论文的笔电,并带到新店北新国小旁的立体停车场焚烧灭证。但他辩称,“当时看到笔电卡在车底已起火燃烧,才把它丢掉。”

检方认为,监视器画面拍到他在河滨公园丢弃一包物品,湮灭犯行有关物证,但无法证明他烧毁笔电,予以不起诉处分。

案发后,胡去年十月十五日清晨六点多,在新店家中持枪自轰头部,自称因撞死人心情不佳想寻短,但仅右边太阳穴红肿,他因此被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

tags:惨死   肇事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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