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间,《壹周刊》踢爆时任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嫌受贿,当时林认为其报道不实,提告诽谤,事后却坦承受贿遭判刑,并另被反告诬告。今天(17日)上午,士林地院依诬告罪判处林益世8个月徒刑。可上诉。
据《苹果日报》报道,林益世在2012年间遭到《壹周刊》报道踢爆,指控其涉嫌受贿6300万元,并索贿8300万;林当时喊冤表示报道不实,并委任律师赖素如提告诽谤,不料经特侦组侦办后,林却坦承受贿,遭依贪污罪判刑,事后《壹周刊》更反控其诬告。
案经审理,士林地检署认为林益世受贿事实明确,但当时林明知《壹周刊》报道并无不实,却仍提告诽谤,因此依诬告罪将他起诉,今判处他8个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