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浮洲合宜宅因建物出现裂痕,引起多名承购户不满,向建商日胜生提告并要求返还价金,日胜生则称裂痕可经过修复补正,没有理由解除合约,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裂痕补强后虽可安全居住,但建物已出现瑕疵,因此判决日胜生赔偿A2区、A6区14户住户合计1亿5568万余元,仍可上诉,而此案还有其他住户求偿,仍在审理当中。
浮洲合宜住宅建案一楼为一般店面,二楼则为合宜住宅,而二楼承购户在签约时被限制10年内不得转售的预告登记,一楼承购户则采一般投资人承购预售屋,因此地震后建物出现裂痕,日胜生同意让二楼以上承购户无条件退屋,一楼承购户则被要求先赔偿15%的违约金。
一楼承购户认为不公平,认为低楼层、地下室梁柱出现裂痕,事后检验更发现钢筋短少等设计不良现象,因此对日胜生提出返还价金民事诉讼,且觉得日胜生违约在先,而要求赔偿15%违约金。
不过日胜生强调,经台湾土木技师公会等5大公会鉴定后,认为建物瑕疵是可以修补的,目前已经开始进行修缮,没有安全疑虑,解除契约并无理由。而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建物虽经修补达到安全要求,但建商一开始施作时就没有符合建筑技术标准,才使建物遇到地震后出现瑕疵,承购户已有权解约,要求退款。
由于日胜生称此风险无法事先预料,法官考量日胜生并非故意,但风险仍应由建商负责,因此判决日胜生应赔偿房屋总价的3.75%作为违约金,共计赔偿给A2区、A6区14户住户1亿5568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