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禁放区域包括徽州府衙历史文化街区、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渔梁历史文化街区3个主要区域。凡是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歙县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黄山在线报道,1月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今年起,歙县古城保护区开始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关于禁止在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禁放区域包括徽州府衙历史文化街区、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渔梁历史文化街区3个主要区域。凡是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歙县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