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官联合稽查旅馆 1家有缺失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9 08:29:32  评论(/)

年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旅客到高雄观光住宿安全,市府秘书处消费者保护官日前会同观光局、消防局、警察局、卫生局等主管机关,联合稽查旅馆3家,1家有缺失,已当场要求改善,其余符合安全规定。

这次联合查核结果,发现“冒烟的乔就是公寓旅店”分别有:未悬挂旅馆业登记证、客房内无房价表、楼梯间堆放杂物影响逃生、电梯厅防火门上锁、装饰物遮蔽逃生指示灯等缺失,已当场要求业者完成改善。同时,市府消费者保护官与观光局也利用稽查时机,向业者宣导不可利用旺季随意涨价,应按标示价目收费,维护业者正派经营的形象。

发展观光向来是市府主要施政目标之一,为了确保观光客消费安全,消费者保护官除了持续不定期邀集或会同主管机关加强抽查,也呼吁业者能时时自主管理营业场所公共安全各项设施与计划;也提醒消费者,进住旅馆前要特别注意逃生门、逃生动线等公安设施与标示,以确保住宿安全,遇有消费争议可以市话拨打1950消费者保护专线,市府将竭诚为旅客服务。

tags:稽查   缺失   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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