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没钱,讨个老婆好过年”,春节连假前3天是宜“嫁娶”的好日子,新北市民政局指出,市民如有办理结婚登记需求,可提前3个办公日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不少人会选择在农历年前结婚,让大年新春喜上加喜,结婚登记自97年5月23日起由仪式婚改为登记婚后,结婚越来越简单,仅新人双方持国民身份证正本、户口名簿正本及结婚书约(书约上需2位证人签章)亲至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即完成结婚登记。
内政部现在也开放指定结婚登记生效日,在指定生效日前3个工作天向户政事务所申请登记结婚。
想要约今年大年初二结婚生效的黄先生表示,丈母娘与丈人就是泰山户所退休,他与老婆刚开始交往时,就曾经因为丈人与丈母娘都还在户所加班,因此大年初一家中只有老婆一人,虽然算命师说今年两人结婚的吉日是大年初二,为了体谅户政人员的辛苦,选择在1月24日登记,大年初二再生效同样也是吉祥好日。
民政局户政科长颜耀明提醒民众,春节假期间,若要预约春节期间结婚登记,至迟于1月24日(星期二)服务时间向户政事务所预约办理时间,并建议可于结婚登记日前3个办公日内,向任一户所办理结婚登记,并可指定结婚登记日,以免中断春节假期,欢迎多加利用。
他说,若有特殊状况必须在新春期间办理结婚记的话,还是可以在24日前户政事务所申请,特别提醒新北市户政事务所除预约结婚登记外暂停受理,请民众留意,以免徒劳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