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法院民一庭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办案法官与便民诉讼联络员、社区工作人员通力协作,齐心化解矛盾。
原告张某某系91岁生活无法自理的耄耋妇人,因被告郑某甲、郑某乙(均系原告之女)拒绝赡养,原告长期在双碑街道勤居村租住、并请护工护理。现原告张某某诉请判令二被告承担每月2300元赡养费并要求每月轮流照顾。
查看卷宗后,承办人李显为认为,赡养纠纷不能仅从法律的理*角度处理,更应倾注人文关怀、家庭德育,只有家庭和睦、修复破碎的家庭情感才能是真正的案结事了。由于无法联系上被告人,且住所地址不详尽,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人李显为利用便民诉讼网络平台,与原告住所地双碑街道的便民诉讼联络员黄炜、廖红取得联系寻求协助,在两位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帮助下逐一走访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原告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被告两人因赡养问题而产生的争执,并积极联系二被告前往原告居住地进行调解。便民诉讼联络员们了解到,被告长女郑某甲已年逾花甲,独自照顾老人力不从心;而原告又不愿意前往被告次女郑某乙家中居住,郑某乙提出其仅在有空闲时间的情况下才赡养老人。
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庭前和解,考虑到原告生活不能自理,1月12日承办人在老人居住的社区就地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
在联络走访过程中,便民诉讼联络员们心系群众、尽职尽责,为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睦做出了积极努力。近年来沙区法院在解决赡养、离婚纠纷等家事案件时,积极引入便民诉讼联络员、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办案,充分利用他们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这一优势,帮助法官走访当事人、了解案情、调解案件,在理*裁判中注重人文关怀,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的改革,让家事审判案件专业化、社会化、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