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出席费 嘉市议员张敏琪喊冤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9 19:02:51  评论(/)

嘉义市议员张敏琪遭人检举诈领议会出席费,今天由检察官谕令10万元交保;张敏琪事后喊冤,表示自己有签到,希望检方查明真相,还她清白。

张敏琪交保后喊冤表示,104年市议会定期会中,她有依规定完成签到手续,但未进议场;根据议事规则,有签到就算完成报到手续,不一定要进议场,希望检察官查明真相,还她清白。

她说,自己在市议会完成签到后,有时会在议会办公室或其他科室、有时要跑选民服务,绝未诈领出席费。她除了主动配合检方调查外,也已委托律师辩护,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嘉义市议会秘书长李佩玲表示,议员依“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支领出席费、交通费,只要议员有出席并办理签到,即可支领。

副议长郭明宾也表示,依全国各地议会规定,议员只要办理签到,就算完成报到,可以支领出席费;由于议员要跑婚丧喜庆等选民服务,不一定要进入议场才能支领出席费。

嘉义地检署表示,张敏琪遭检举2014年市议会定期大会中,有2天议程未出席,却领取新台币4900元出席费,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承办检察官昨天传讯张敏琪后,今天凌晨谕令10万元交保。至于外传遭检举的市议员并非只有张敏琪1人,检方表示,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检方将继续依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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