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龙七大犯行 杨瑞仁认罪吐钱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24 12:29:52  评论(/)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乐升案,起诉董事长许金龙等10人。其中许金龙犯下7大犯罪事实,遭求刑30年;知名炒手、已改名杨智的杨瑞仁则认罪吐出不法所得新台币320万元。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说明起诉事实指出,许金龙被控以“不实私募,密约套利”,先后办理5次私募,却以实质掌控的纸上公司为虚伪“策略*投资人”,并隐匿参与私募,在公开资讯观测站不实公告,而取得时价的八成乐升公司私募股票;接着利用投资大陆二家公司机会,以个人身份与交易相对人签密约,以时价安排出售部分乐升公司私募股票套利,不法获利逾新台币39亿元。

许金龙后来签下密约,将大陆其中一家公司回售,使乐升无法收回应有款项,涉及背信;许金龙安排证券公司发行乐升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后,出具不实公开声明,隐匿询价安排圈购人头,再承接私下转售配合拆解为CBASO,以高度财务杠杆,以极低成本套利控股。

张介钦说,许金龙以“日资为名、陆资为实”,并以百尺竿头公司名义,虚伪公开收购乐升公司股权,在公开收购消息成立明确后,以人头买卖乐升股票,内幕交易方式获利逾1518万元,再趁交易活络表象时,诱使其他投资人买进,以多次相对成交方式,操纵股价及牟取私利。许金龙另挪用资金、侵占乐升公司款项350万元,也在出售三款游戏软件给其他公司时,隐匿关系人交易,涉及财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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