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孙国晃因*侵遭判刑定谳不想入狱,设局杀害张姓博士生并焚尸,遭4度判处死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三审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孙国晃于西元2010年因连续*侵少女被判刑8年6个月定谳,一心想逃避服刑,上网搜寻“引火自焚”等资料,研究后决定用“假自杀、真替死”手法焚杀张姓博士生,并在火场留下自己的遗书、证件,让检警误认孙国晃自焚死亡,再冒用张姓博士生身份潜逃。
一审、高雄高分院二审、更一审与更二审合议庭都认孙国晃罪无可逭,判处死刑,都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高雄高分院更三审认孙国晃非全然无后悔,且在狱中表现良好,愿负赔偿责任,显示有教化迁善可能*,没判处死刑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