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指控台北市都发局长林洲民在脸书上发表文章损其名誉,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法官驳回赵藤雄之诉,可上诉。远雄表示,将提起上诉。
远雄集团发言人杨舜钦受访表示,林洲民身为市府一级首长,可以在半夜发脸书针对特定个人辱骂脏话,里面用英文如此不堪的语意,竟然不构成损害名誉侵权行为,不只是远雄不能接受,一般民众也很难理解,因此等律师和法务收到判决书后,将提起上诉。
这起案件源于林洲民去年8月在脸书上发文指出,“在我的字典里,送钱的人,比收钱的人,可恶一万倍!赵兄,你觉得呢?”
林洲民的文章内容也提到,“说得更清楚一点,送钱的企业,用很多个"亿",结果,没事,可以天天对着媒体说三道四!然后,收皮箱内容的台湾公务员们,从南到北,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
远雄主张,林洲民在脸书的相关言论,侵害赵藤雄名誉,因此提告求偿新台币200万元并登报道歉。
北院法官说,台湾自解严以来,电视、网际网络、书籍、报章杂志等,百家争鸣、丰富多元,尤其是公共议题,常常引起各方激烈表述,理*民众受此洗礼,已司空见惯。
法官认为,民众对赵藤雄的评价,非必会受到特定言论影响,而且赵是大巨蛋承包商业务执行团队要角,对于大巨蛋相关事务,势必会面临各方的严格检验;林洲民的言论,不致造成理*读者仅因林的言论,就对赵藤雄产生负面印象。
法官说,林洲民的相关言论,客观上尚难会降低赵藤雄的社会评价,而且赵也没有证明自己的评价,因为林的言论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