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离开家乡就业 符合资格可领补助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26 14:56:53  评论(/)

劳动部今天表示,“青年跨域就业促进补助”从民国104年开跑到去年底,已经帮助599名初次寻职青年顺利就业。

社会新鲜人在刚踏入职场找工作时,往往都会因为一些外在因素影响就业,像是家住嘉义县的小玮,毕业于国立大学化工与材料系硕士班,在学时并无打工经验,毕业后又随即入伍当兵,退伍后求助就业中心提供寻职的就业服务,希望能找到与所学专长相关的工作。

但可惜的是小玮的工作意愿、需求及就业技能,在小玮家乡的嘉义并无适合职缺,因此就服员推荐小玮到离居住地点30公里以上的地区工作,并申请“青年跨域就业促进补助”,减轻因跨域而产生的就业成本,包括异地通勤、租屋或搬迁费用等负担。

跟家人讨论过后,小玮顺利应征上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电子材料公司的制程工程师。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说,为了强化18至29岁初次寻职青年的就业移动力,实施“青年跨域就业促进补助”,只要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咨询、评估及推介,并符合相关规定者,提供每月新台币1000元至3000元的异地交通补助金、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屋补助金或最高3万元的搬迁补助金,其中异地交通及租屋补助金最长补助12个月。

如果是非自愿离职或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劳工,也可以运用就业保险促进就业实施办法所订的跨域就业补助,扩大寻职范围。

tags:补助   家乡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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