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新规征意见 [社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Anyelse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27 13:08:41  评论(/)

爱瞎玩网综合: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冠军、天才、益智、聪明、益生菌等词语。

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是指依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征求意见稿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应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语言。

征求意见稿指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超级、博士、冠军、天才等;不应包含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不应包含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标书,如益智、聪明、益生菌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通用名称根据产品适用月龄应为婴儿配方乳(奶)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奶)粉(1236月龄,3段)。

征求意见稿要求,婴儿配方乳粉标签中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如标注生乳、原料乳粉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注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