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62名民工工资拒不支付 包工头恶意欠薪被判刑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1:00:00  评论(/)

工程结束后,包工头谭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关闭手机、更换号码,逃往外地。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包工头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支付62名工人工资47万余元。

2014年,谭某承包了北碚区某别墅及附属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架体搭拆等工程项目。谭某组织安排民工施工,劳务费由发包方拨付给谭某,谭某再发给民工。

2016年2月,发包方向谭某转账工人工资款共计人民币101万元。

谭某收到该款项后,明知自2015年6月起拖欠工人工资,仍将款项用于归还欠债,并关闭手机,之后又更换手机号码并逃匿。

2016年2月,重庆市北碚区人社局向谭某送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责令谭某于次日12时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谭某知悉后仍不履行。

至案发前,谭某累计拖欠何某等62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

2016年3月,谭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tags:包工头   刑罚   民工   恶意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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