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技师“*侵”男童 为13岁小处男提供*服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07 11:37:29  评论(/)

太*贱了,女技师“*侵”男童,这简直就是欲女所为!报道称,前不久,陕西咸阳市亚龙湾浴场的“女技师”,在明知男孩鹏鹏只有13岁的情况下,居然毫无忌讳的给一个未成年男孩,提供*服务,还让这个孩子“签单”。小编认为,女技师“*侵”男童,应该对此事引起重视!

女技师“*侵”男童

报道称,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

显然,这不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更是“*侵”。那么,女技师“*侵”男童事件该如何看待呢?为何男童被*侵事件频频发生呢?一是,男*法律保护的缺失。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强*罪”被害主体必须是女*,而被害者不适用男*。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对男*被“强*”的规定,法律保护的空白,导致了男*遭遇*侵犯也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该受惩罚者却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在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今天,男*遭“*侵”与女*遭“*侵”同样应该写入我国的法典。

二是,*教育的普及缺失。男童频遭“*侵”事件的发生,源于青少年的对自身身体认识的匮乏,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的薄弱,源于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缺失。目前很少有学校开设青少年*教育课程,谈及这个话题常常面带羞涩。然而现在青少年普遍都“早熟”的现象已经成为事实。我们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加强*教育必须尽早抓起、尽快行动,普及*教育知识,让自我保护教育贯穿整个教育教育阶段的全过程。家庭教育应该将孩子的*教育突出的位置,正确的引导而不是盲目的回避。

女技师“*侵”男童

三是,现代社会观念的缺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固定思维模式的束缚。社会普遍认为女*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女*才会遭到“*侵”。男*处于主导地位,男*遭遇“*侵”一直被当做一个冷笑话,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女*地位的提高,女*掌握了权力及主导地位已经成为了现实,一些男*被动遭遇“另类强*”的案件时有发生。这种传统观念反映了当前社会的男女不平等观念依然存在。人为的认为女*处于弱势地位,男*处于强势地位,女*更需要保护,而男*不需要保护,忽视了男*权益的保护,这种观念实质暴露了现代男女人人平等观念的缺失。

男童频遭“*侵”暴露当前社会的三大“缺失”,需要及时弥补。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男女人人平等的观念应该深入人心,深入到法律法规,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将强*罪中的被害主体扩大为“女*和男*”,加强普及青少年*教育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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