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寒流来袭 购御寒衣注意标示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08 10:56:42  评论(/)

入冬首波寒流将在9日南下,温度骤降不可不备保暖衣物。新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提醒消费者,购买保暖衣物,要注意标示,以免买到来路不明或品质不佳、洗烫变质的衣物。

为保障新北市民众消费权益及安全,新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抽查保暖衣物商品标示,发现近1成5不符合“商品标示法”规定,已立即要求业者改善,违者最高将罚款新台币20万元以下。

经发局表示,今年1月抽查品项为辖内各大卖场,及一般商号贩售的保暖衣物,包含羽绒衣、毛衣、围巾、手套、织袜等。

总计抽查237件,其中有34件标示不合格,比率为14.35%。不合格商品又以毛衣及围巾最多,违反项目为未完整标示商品制造商资讯,包含名称、电话及住址、洗烫处理方式及纤维成分;其次为未完整标示原产地、尺寸或尺码等事项。

市政府经发局长施威全表示,标示不清的保暖衣物,资讯不明,容易让民众买到来路不明或品质不佳的商品,消费者购买时应多留意是否有原产地、成分,及洗涤说明等标示,避免产生穿着不适或洗烫变质等问题。

经发局表示,聪明的消费者,选购商品时,不仅精打细算比较价格,也务必注意商品是否有详细、正确的标示,选购标示清楚的商品,才能让自己买的安心、用的放心,保障自身消费权益。

针对标示不合格商品,市府经发局将会依“商品标示法”要求生产、制造或进口商限期改善,经催办或复查仍未改善者,将罚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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