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搬离危房抡刀威胁民警 租户妨害公务获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10 10:15:39  评论(/)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灰桥有一处出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租客一家居住在内不肯搬离,网格民警和街道工作人员上门苦口婆心劝离,男子张某竟抡起菜刀架在民警脖子处威胁。今天(2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妨害公务罪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45岁的张某在温州务工,其一家人租住在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某处一楼的房子内。2016年6月,房东就找到张某,说房子存在安全隐患,让他一家早点搬离为好,张某不予理睬。

2016年10月27日晚上8时许,张某租住的房子所在处工作人员与民警潘某等人联合在网格内开展消防检查,张某居住的出租房被查出有消防安全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张某一家限期搬离。期间,张某的妻子与检查人员发生争执。

“我脑子一热就把菜刀举了起来。”张某在法庭上说。民警潘某回忆,张某拿着菜刀架在他脖子处威胁,随后,张某被检查人员制服。

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故而作出如上判决。

事发后,张某一家已搬离上述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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