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受贿46万包庇滥倒 遭判16年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10 19:29:50  评论(/)

前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所长蔡明和,被控收受业者贿赂新台币46万元,对违法倾倒废土视而不见,基隆地院今天下午依贪污治罪条例,判他16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谢姓业者在民国103间承揽淡水区某营建工地废弃物清理工程,谢男为规避查缉,违法将废弃物回填至低洼农地,由于担心遭辖区金山警分局取缔告发,谢男透过许姓掮客和赖姓里长与蔡明和接洽。

法院表示,双方谈妥每次倾倒废弃物前,以每台车交付新台币300元或500元贿款给蔡明和,总计蔡明和前后共受贿新台币46万元。

蔡明和在法院审理时否认犯行,但法官认定证据明确,审酌他身为派出所所长,为图个人私利,未严守份际,竟违背职务不予举发,反而收受贿赂,有辱官箴清誉,使警察人员遭受负面评价,甚至造成人民对警察人员与司法的不信任感,严重破坏公权力执行的威信。

法院审理后,依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判蔡明和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4年;赖姓里长判处1年8月徒刑,缓刑4年;至于业者谢男,则因符合自首要件,且配合调查供出共犯,依法免除其刑,全案可上诉。

tags:包庇   受贿   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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