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于初恋总是念念不忘。前不久,温州青田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案。案件的男子为陪初恋离婚,还放弃一切财产,简直令人震惊。这个初恋到底是有什么魅力,能够把一个已婚男迷得团团转呢?

男主人公李某现年44岁,是一名优秀的经营者,而且生意发展稳定,有着良好的前途。他和他的妻子都是浙江人,两人是经过家里人介绍认识的。由于年龄和家庭因素使然,两人很自然地走到结婚这一步。
两人很努力,生意越做越大,也有了两个孩子,生活很是幸福。然而,在2016上半年,李某却来到了青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在该院经办法官负责协商的时候,他的妻子坚持不同意离婚,而李某却是因为初恋离婚。
原来,李某和初恋小芳在13岁的时候就认识,也曾像普通年少的男孩女孩一样爱得深情,但之后他们也不得不分道扬镳,各自成家。小芳和她丈夫的生活很不好,没过几年就离婚了。之后,她又在医院查出,自己已是尿毒症晚期。
可就当她以为全世界都抛弃她的时候,她在2014年时遇到了已和妻子两地分居的初恋李某。两个同时处在低谷期的人,一个家庭矛盾重重,一个流离失所,身患重症。对小芳来说,这就像是在绝望中遇到了她的神明,他们很快重新走在了一起。
这次,李某告诉法官,初恋的病情已进入晚期,时间等不起,他想陪她度过余下的时间。没出意料,他的妻子依旧没有同意离婚。因为李某急于解决这件事,他便主动让出了公司股份、存款,让出了上海市市中心的房子,他表示可以为了离婚净身出户。